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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国家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9


关于上报国家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环办科财函〔2022〕151号)有关要求,为充分发挥先进技术在水污染防治攻坚的作用,生态环境部拟编制《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水污染防治领域)》(以下简称《目录》),要求各省市相关部门及行业组织推荐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应吉林省生态环境厅要求,我协会向广大会员及相关单位征集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请各会员单位认真对照上报条件,积极上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01 重点领域


(一)城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资源化技术;

(二)工业企业及园区废水处理及资源化技术;

(三)畜禽养殖废水处理及资源化技术;

(四)垃圾渗滤液处理及资源化技术;

(五)黑臭水体治理及水体修复技术;

(六)海洋水环境污染防治技术;

(七)智慧化、标准化水污染治理设施运维控制技术。


02 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二)污染防治效果明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有先进性;

(三)技术持有单位为依法注册、经营的单位,技术知识产权清晰,不涉及产权纠纷;

(四)至少有一个己验收一年以上(即在2021年6月15日前已完成验收)的成功应用案例;

(五)在行业内尚未达到广泛应用,具有发展潜力;全行业应用较为普及的技术不再推荐。


03 报送要求


请申报单位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水污染防治先进技术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相关材料,所需材料一式5份,于6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协会。技术材料需要单独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所有材料电子版请传至协会邮箱

我协会将对上报技术材料进行统筹评估筛选,择优推荐至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本项工作自愿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04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雪

电   话:0431-81705013,15584390097(与微信同步)

邮寄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长春商会大厦1404室

电子邮箱:jlaepi@163.com




附件:


1、关于上报国家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

2、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荐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

3、附件1-1 申报材料要求





吉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