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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通化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 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07



通化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

 

1建设项目概况

1.1项目建设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地迅速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地加快,餐厨垃圾地产生量急剧增加,目前通化市东昌区、二道江区每天餐厨垃圾产生量为50t。大量餐厨垃圾得不到及时处理,不但污染环境,还对城市居民地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由于历史原因,国内餐厨垃圾形成了一条独特地消纳渠道,既没有进入生活垃圾物流体系,也没有开展专门地集中收集与处理工作,其消纳地主渠道是被城市周边地牲畜养殖场直接作为饲料使用,有部分甚至被不法之徒提炼“地沟油”再次进入食用油品市场因此,在餐厨垃圾地危害日益突出地情况下,如何对餐厨垃圾进行有效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既是通化市面临地重点环境问题之一,也是政府、民众关心地热点民生问题,建立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和处理设施已刻不容缓。

通化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3980万元,在通化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院内建设一座餐厨垃圾处理厂,占地面积1245m2,新建餐厨垃圾处理车间一座,建筑面积1060m2,购置餐厨垃圾处理设备,采用“分选+压榨脱水+油水分离+污水处理+除臭”工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十五、公共设施管理业104城镇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全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通化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现场踏查、收集有关资料及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得到了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及建设单位的密切配合,在此深表谢意。

 

1.2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通化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通化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于通化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院内

 

占地面积:1245m2

建设规模:日处理餐厨垃圾 60t/d

年运行时间:年工作时间为365天,三班制,每班8小时。

建设内容:占地面积 1245m2,新建餐厨垃圾处理车间一座,建筑面积 1060m2,购置餐厨垃圾处理设备

1.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1  工程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主体工程

一、餐厨垃圾处理系统

餐厨垃圾处理规模为60t/d,采用“分选+压榨脱水+油水分离+污水处理+除臭”工艺。

收运系统

由收集容器、收运车辆、收运方式和管理系统组成。

预处理系统

投放、储存

1套投放箱(含动力系统)总成,120m3投放、储料箱(双排料系统)。

预破碎

1套预破碎机总成(液压驱动),破碎餐厨垃圾中的大尺寸物料(如骨头、塑料袋、大块肉制品等)。

自动破碎、分选

1套自动破碎、分拣机总成,破碎后的餐厨垃圾尺寸进一步缩小,破碎后的物料尺寸范围适合后续脱水系统正常运转,提高脱水效率。

储藏及预热

1套预热系统,为提高脱水、脱油效率,内设预热装置,采用蒸汽间接加热。

压榨脱水

脱水后的餐厨垃圾含水率平均从80%~90%的下降到70%~75%,固态物质外运协同处理。

油水分离

固液(三相)分离工序,经过固液分离机分离出的固态物质经过暂存箱系统待外运协同处理,液相中废水进入集水池以便输送至调节池,油脂则在进行油水二次分离,油脂进入油脂储存罐,废水进入集水池。

油水二次分离

利用游志勇比重差分离,油水分离采用再次通过二级分离系统连续自动分离。

污水处理系统

预处理+厌氧+好氧+膜处理(MBF+NF+RO

臭气处理系统

酸碱洗涤式除臭工艺

依托工程

通化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本项目位于通化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内,与垃圾填埋场共用一套渗滤液处理装置。

辅助工程

火炬燃烧系统

用于处理餐厨垃圾协同处理产生臭气。

公用工程

供电

由当地电网接入

给水

本项目供水由项目区原有深水井引入。给水管道采用 PE 供水管道。

排水

本项目废水排入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统一排放。

供热

项目供热方式采用储热式电锅炉系统;采暖方式确定为地热供暖

 

1.4生产工艺

餐厨垃圾预处理工艺流程按照进出物料的整个先后进行说明如下:

原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计量、投放储存后经过分选、破碎、脱水、固液分离、油水分离等工序分选出无机物(塑料、餐巾纸、玻璃瓶、毛巾、筷子、菜刀等等)、废水、动植物油、餐厨垃圾(固状物)。按日处理 60吨规模,设置一套处理线,保证系统遇到紧急故障或维护保养期间仍正常运行,单条生产线输送能力为≥8 吨/h。所有进场的餐厨垃圾需经过计量系统后投放到储存箱。

投放、储存:投放、储藏箱用于临时储存收集运输车辆运来的餐厨垃圾,存放的餐厨垃圾被定量输送到后续破碎、分选系统。兼有自动开闭料门、负压臭气装置,防止恶臭气外漏。投放储料箱底部设有快速沥水功能及底部。

预破碎:具有收集运输来的餐厨垃圾在原始物料状态下进行破碎的功能,旨在破碎餐厨垃圾中的大尺寸物料(如骨头、塑料袋、大块肉制品等),遇到漏检的铁器类等无法破碎的杂物时被卡住并自动停止、报警,可保障后续自动破碎分选系统的正常运行;

自动破碎、分选:经过预破碎的餐厨垃圾通过自动破碎、分选系统进一步破碎并自动分选数量庞大的餐巾纸、塑料、方便面袋、湿巾、抹布、毛巾、小方巾(棉织品)以及部分漏检的瓶盖、筷子、少量瓷器碎片、饮料瓶等杂物,分选率可达 92%~98%。破碎后的餐厨垃圾尺寸进一步缩小,破碎后的物料尺寸范围适合后续脱水系统正常运转,提高脱水效率。

储藏及预热:储藏搅拌(预热)系统用于破碎分选后脱水之前临时储存餐厨垃圾。为了提高脱水、脱油效率,内设预热装置,采用蒸汽间接加热。脱水效率的提高有利于脱油。

压榨脱水:对已经经过破碎、预热的餐厨垃圾进行脱水,旨在充分达到脱水、脱油效果,尽可能的把物料中的油脂成分分离出来,在经过油水分离系统进一步分离,提高油脂分离、回收效率。本项目使用餐厨垃圾专用脱水机通过螺旋压榨原理脱水,脱水后的餐厨垃圾含水率平均从 80%~90%的下降到70%~75%,固态物质外运协同处理。

油水分离:脱水机脱水后混合液体中含固率相对较高,其固状物粒度小、直接影响油水分离系统的正常运行。工艺设计了固液(三相)分离工序,经过固液分离机分离出的固态物质经过暂存箱系统待外运协同处理。液相中废水进入集水池以便输送至调节池,油脂则在进行油水二次分离,油脂进入油脂储存罐,废水进入集水池。

油水二次分离:经过三相分离分离出的油脂中含有少量的水,利用油、水的特性,经过比重差分离,油水分离采用再次通过二级分离系统连续自动分离。

污水处理系统:油水分离后的废水送至改造后渗滤液处理系统(本次改造

的为 2018 年底上的 200 吨渗滤液处理系统,垃圾已经封场了,但是陈腐垃圾在发酵过程中会产生一部分腐蚀水,另外坝体有部分漏点,目前每天垃圾渗滤液产生量约为 50 吨左右,通过 100 吨 DTRO 系统处理达标),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889-2008)标准排放至哈尼河支流。

臭气处理系统:密闭收集臭气,采用酸碱中和原理,喷淋塔工艺除臭,达标排放。

1.5项目的相容性分析

1.5.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为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中鼓励类中第四十三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5.2 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

本地区声环境功能区为 1 类, 大气环境功能区为二类, 地下水环境功能区为三类, 土壤为《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 本项目对环境的主要影响时期为施工期及运营期的大气、 地下水、噪声及固体废物,只要严格控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并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规定。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大气环境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模型技术支持服务系统中环境空气质量数据,本项目采用通化市环境空气数据进行空气质量达标区划定及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详见表2

 

2   通化市2018年环境空气状况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µg/m3

现状浓度/(µg/m3

最大占标率

(%)

超标频率/%

达标情况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60

16

0.27

0

达标

NO2

40

26

0.65

0

达标

CO

1.8

0

达标

O3

140

0

达标

PM10

70

54

0.77

0

达标

PM2.5

35

28

0.8

0

达标

 

根据表20可知,通化市大气环境6项基本污染物均达标。环境空气质量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值,由此可以看出,评价区域属环境空气达标区域。

2、地水环境

根据HJ2.3—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中6.6.3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应优先采用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发布的水环境状况信息;当现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按照不同等级对应的评价时期要求开展现状监测。

本项目位于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械食品产业园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采用吉林省85个国控断面中浑江上的民主断面2018年平均值。吉林省2018年国控断面水质情况(节选)详见表3

3  吉林省2018年国控断面水质情况(节选)

断面名称

水体名称

pH

COD

BOD5

NH3-N

水质

状况

2018年水质目标

是否达标

民主断面

浑江

7.62

12.09

1.77

0.965

良好

 

由表3可知,浑江民主断面水质良好能够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类水体使用功能要求。

3、声环境

本项目声环境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 1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4、土壤环境

将土壤环境现状监测结果与标准比较,监测点土壤现状值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3.1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3.1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臭气主要为投放储料箱,投放箱底部集水池,自动分选机,均质预热罐,脱水机,集水箱和油脂储存罐等,经过收集系统收集后送至除臭系统,采用酸碱法洗涤式除臭工艺,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本项目臭气采用酸碱法洗涤式除臭工艺,收集来的臭气进入酸碱一体化洗涤塔,首先在文丘里管结构部分自上向下运动经过一级酸洗,由于文丘里结构的特殊性,使得酸性洗涤液分散成小液滴,与臭气充分接触,臭气中的碱性组分得以反应去除,另外此结构还起到了进一步降尘的预处理作用,经过文丘里管的臭气进入洗涤塔自下向上运动,碱性洗涤液和水反向喷淋,气液两相通过中间的多面空心球填充充分接触传质,使臭气组分得以去除。洗涤液通过喷淋泵从洗涤塔底部循环水箱里抽取并从塔顶部喷头喷出,在向下运行过程中通过重力降落到洗涤塔底部循环水箱。

3.1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水经渗滤液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厌氧+好氧+膜处理(MBF+NF+RO”,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889-2008)表二标准后统一排放。

预处理:主要去除污水中过高的油脂,盐分,悬浮物,使其适应后端厌氧环境。

污水先经过预处理环节,油脂几乎得到 100%的去除,悬浮物降低到1000 以下,各项厌氧限制性指标均可得到解决。进水指标符合厌氧微生物生长环境。

厌氧+好氧:因污水 B/C 特别高,生化性好,所以采取厌氧处理污水中的有机负荷,内添加嗜盐混合菌,在厌氧阶段 85%95%有机负荷得到去除,变成沼气资源。相对比其他处理方式,具备效果明显, 运行稳定,费用低廉等特点。

膜处理:好氧和膜组合起来进一步处理污水,缩小占地面积。

产生的沼气由脱水脱硫净化后,再通过沼气火炬燃烧达标排放。

3.1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为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从设备选型入手,设备定货时向设备制造企业提出噪声限值,必须选择低噪声的设备;

2)对机械传动部件动态不平衡处认真进行平整调整;

3)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加强润滑作用,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转状态,尽量降低噪声;

4)要求给风机、污水处理站泵等产噪设备安装减振垫;

5)在区周围及场内加强绿化,充分利用建筑的边角孔隙土地及不规划土地进行绿化,场区绿化应结合厂区与生产车间之间的隔离、遮荫及防风需要进行可根据当地实际种植能美化环境、净化空气的树种和花草、不宜种植有毒、有利、飞絮的植物。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取上述防噪措施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1类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3.1.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分离出来的固废送至通化国电龙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理。

3.2 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1)监测计划

《环保法》第四十二条明确提出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第五十五条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应掌握本单位的污染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对污染物排放、周边环境质量影响进行监测。业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污染源监测,并将监测报告存档。

2信息报告

建设单位应编写自行监测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a)监测方案的调整变化情况及变更原因

b)企业及各主要生产设施(至少涵盖废气主要污染源相关生产设施)全年运行天数,各监测点、各监测指标全年监测次数、超标情况、浓度分布情况;

c)按要求开展的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状况监测结果;

d)自行监测开展的其他情况说明;

e)排污单位实现达标排放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3)应急报告

监测结果出现超标的,排污单位应加密监测,并检查超标原因。短期内无法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应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事故分析报告,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采取减轻或防止污染的措施,以及今后的预防及改进措施等;若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并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4)信息公开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内容及方式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31 号)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 号)执行。非重点排污单位的信息公开要求由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

 

 


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通化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地方发展规划要求。本项目建设期和运行期存在的环境问题,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并满足地区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其影响能够被现有环境所接受。因此,从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