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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新局、谋新篇——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
发布时间:2023.02.23

2月21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在长春召开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吉林省十二次党代会、吉林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吉林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两会”以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吉林省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张旗威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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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了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韩俊,副省长韩福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的专门批示,批示充分肯定了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工作成绩,并对做好今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对于吉林省生态环境系统也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全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效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以超常决心、超常措施、超常努力,克服新冠疫情延宕起伏、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带来不利影响,团结一致战疫情、促发展、提质量、保安全,凝心聚力推进生态强省建设,齐心协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完成了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实现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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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2022年,生态强省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作用更加突出,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纵深推进,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日臻完善,环境安全有效维护,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空气质量持续保持在全国第一方阵。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3.4%,全国排位第9,同比上升3个位次;PM2.5年均浓度2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微克,首次达到世卫组织第二阶段标准;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0.4%,优于国家考核要求0.6个百分点。

水环境质量再创新高。地表水国考断面达到或好于三类水体比例达到81.8%,首次突破80%,同比上升4.3个百分点,高于国家年度考核目标6.6个百分点;劣五类水体比例为1.8%,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

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连续19年保持良好等级。

2022年,吉林省共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714件,其中行政处罚660件,采取“五类”措施54件,罚款金额总计2994万元。吉林省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10508件,已办结10492件,办结率99.8%。

会议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加快建设生态强省的关键之年,也是系统谋划美丽吉林建设的起步之年。

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以美丽吉林建设为统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建设生态强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高标准筑牢生态安全底线,加快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奋力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显著跃升,努力打造美丽中国吉林样板。

主要目标是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力争保持在94%左右;PM2.5平均浓度力争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左右;重污染天气比例保持在0.8%以下。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确保达到78%以上,劣五类水体比例控制在1.8%以内。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确保达到100%。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维护。

会议确定,2023年重点抓好以下重点任务:

一是更加主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紧紧围绕“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全面谋划美丽吉林建设,全力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高质量编制美丽吉林建设规划纲要。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实施即报即受理即评估的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机制。出台”三线一单”、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联动管理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和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出台吉林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全面开展生态县(市、区)创建全覆盖行动,在国家级工业园区全面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创建。

二是更实举措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着力提升优良水体比例,全力消除劣五类水体,深入开展水源地达标攻坚行动,深入推进城市建成区臭水体治理,强化入河排污口整治。深入打好黑土地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推进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全域推动“无废城市”建设。深入打好青山和草原湿地保卫战,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年活动,深入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行动,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

三是更大力度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统筹推进历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健全完善督察整改任务调度推进机制,针对重点难点问题督导帮扶。全力提升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质量。对已办结的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开展“回头看”,对尚未办结的投诉举报案件,建立每月调度推进机制。开展第二轮第二批次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四是更深层次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统筹开展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评、污染防治攻坚战及生态强省建设成效考核。持续健全生态环境法规制度,推动修订地方性法规、标准,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严格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开展综合执法行动,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启动48个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水平。不断强化生态环境治理保障支撑,积极营造全民共治氛围。

五是更严标准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应急值守,全面落实“南阳实践”。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年活动,全面开展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应急演练。扎实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加强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风险排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

会上,传达了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长春市、吉林市、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就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绿色转型发展作典型发言。伊通县、东辽县、图们市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就秸秆禁烧、水质提升、农村环境整治进行经验交流。

会议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韩良主持。厅领导,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出席会议。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长白山管委会、梅河新区(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厅机关各处室、各派出机构处长、副处长,各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在主会场参会。省驻市各监测中心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市(州)、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其他班子成员在各地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