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法规
- 当前位置: 吉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资讯中心> 政策法规
- 最严厉水环境保护制度9月1日起实施!吉林立法保护辽河流域水环境
- 发布时间:2019.09.10
近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吉林省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旗威出席并介绍相关情况。张旗威介绍,《吉林省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已经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9年9月1日起实施。这标志着吉林省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和管理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立法背景
主要内容和特点
来源:吉林生态环境
政策法规
-
1
擅自倾倒污泥最高面临50万元罚款 《长春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
2
最严厉水环境保护制度9月1日起实施!吉林立法保护辽河流域水环境
-
3
住建部发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 12月1日施行
-
4
生态环境部:进一步加强环评编制单位管理,将启用全国统一的环评信用管理系统
-
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7
生态环保项目可申请的政府专项资金有哪些?
-
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 525-2021有机肥料
-
10
生态环境部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