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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通榆县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厂积存渗滤液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3.30
通榆县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厂积存渗滤液处理工程
招标公告
本采购项目通榆县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厂积存渗滤液处理工程已由通榆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项目采购X[20200325]-0044号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项目资金来自公共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JLGY-2020011。
二、项目名称:通榆县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厂积存渗滤液处理工程。
三、采购预算:¥1790000.00元(处理单价179元/吨)。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为本项目提供移动式渗滤液处理设备及配套设施建设,日处理能力150-200吨,估算保底量为1万吨(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2.地点:通榆县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厂;
3.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4.服务期限: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项目所需内容等;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项目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以及《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投标截止时间前(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3月30日至2020年04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942572629@qq.com邮箱,并同时拨打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431-81668785/18626636078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邮箱,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报名无效。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2018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证明材料;
(4)投标截止时间前(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及投标截止时间前(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页截图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报名合格后应将招标文件购买款以转账方式于2020年04月07日24:00前(逾期无效)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并到达以下账户:
账号:22050145010009110018
单位名称:吉林省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04月20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通榆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步推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通榆县建设街3329号
联系人:颜景盛
电话:0436-4220233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正阳街交汇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
联系人:路建
电话:0431-81668785
监督管理部门:通榆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0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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