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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蛟河市新站镇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5.27
蛟河市新站镇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蛟河市新站镇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经蛟发改字 [2020]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蛟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建1座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600m³/d。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站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以及标准中的A类标准。污水处理站占地面积2000㎡。污水处理间建筑面积340.08㎡,调节池占地面积151.41㎡。新建污水管网工程总长6825米。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包含工艺及电气安装)。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政府投资,已落实。
2.4工程建设地点为:蛟河市新站镇
2.5计划工期:厂区土建、管线部分施工工期为2020年6月20日-2020年10月31日,厂区绿化、道路硬化等施工工期为2020年6月20日-2021年6月30日。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1181.007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2施工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的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林市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还应按照吉市城建发【2017】71号文件的要求办理外埠入吉建筑企业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表,否则投标无效;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8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9投标企业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时间:2020年5月26日到2020年6月17日16时00分止。
4.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20年5月26日到2020年6月17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7楼706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吉林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标书为主,纸质标书为辅。
5.3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www.jlsggzyjy.gov.cn→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432-63688321、4009980000。
5.4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36000元整,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船营分公司,账号:0720622011015200000356。
除现金形式外,也可提供银行或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需符合吉建招〔2016〕17号、吉建管〔2018〕1号、吉建管〔2019〕504号、吉建管〔2019〕523号文件要求。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蛟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蛟河市建设路51-24
联 系 人:李睿
联系 电话:0432-6726706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市昌邑区铁西路远大工程咨询办公楼
联 系 人:李树山
联系 电话:0432-6765555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蛟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2752638;
邮 箱:jstzbc123@126.com;
地 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 编:130051。
吉林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2-64805615;
邮 箱:jljwjgdw@163.com;
地 址: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越山路11号城建大厦1202室);
邮 编:132001。
蛟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2-67250913;
邮 箱:jhsshb@126.com;
地 址:蛟河市民主路19号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办公室);
邮 编:132500。
蛟河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2-67267014;
邮 箱:jianshejuxinxiang@126.com;
地 址:蛟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蛟河市建设路51-24号住建局4楼);
邮 编:132500。
注:关于疫情防控时期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须知事项
1. 开标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
2.中心入口:
2.1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人员、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及代理机构人员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后(农林街方向)东侧楼门进入,电梯直达七楼开标室。
2.2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后(解放大路方向)西侧专家通道楼门进入评标区。
3.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限制派一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活动,不戴口罩、发热、隔离时间不到14天及重点防控区域人员不得进入交易中心,可授权委托其他人员参加开标活动。吉林市地区以外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授权委托吉林市本地人员。(投标人(供应商)建议配戴一次性手套)。
4.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和代理机构人员进入现场不超得过两人,代理机构人员进入评标区限制一人。
5.参与开标活动所有人员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市政务服务中心门前下载“吉事办”。在入口处扫码,进行测温和人员信息登记后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参加评审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发热人员严禁参加公共资源交易评审活动。
7.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参加开标活动结束后,按原通道退出大楼。在网上查看评标结果。
8.评审结束后,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等人员由中心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出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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