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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柳河县2020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社会投资方招标项目(EPC+F)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0

柳河县2020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社会投资方招标项目(EPC+F)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TY-MHK-202000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河县2020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社会投资方招标项目(EPC+F),已由柳河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柳河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本(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社会资本方作为投资主体(EPC+F)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柳河县2020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社会投资方招标项目(EPC+F);

2.2资金来源:社会资本投资,投资人自筹,风险自负。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建设规模:以宜耕未利用地、宜耕残次林地和矿山废弃地为治理目标,治理总面积1214.8960公顷,新增耕地1070公顷。

2.5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动态总投资1亿元。

2.6招标范围:在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服务和监管前提下,由社会投资方负责落实项目前期的勘测、设计、预算、施工、审计、工程复核、耕地质量评价(囊括项目设计、建设、验收工作及报请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评价入库全程工作),并辅助业主落实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相应工作,并承担全部资金及费用投入。

2.7建设地点:柳河县境内14个乡镇。

2.8项目周期:本项目总工期6个月。

2.9付款方式:从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款中支付。

2.10质量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需具备下列资质与能力;

1)申请人主体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其投融资能力不低于1亿元,并具有开拓补充耕地指标市场,协助业主落实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的能力;

2)申请人(含联合体)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地质灾害防治甲级资质(施工或设计);环境污染治理能力(生态修复)甲级资格证书;无信用及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具有测绘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和工程设计(农业综合开发或农业工程)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3.3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今)土地整理、矿山环境修复及农田规划设计每项一个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3.4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合格有效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通过年检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地质灾害(含矿山环境治理)工程负责人须具备岩土工程或土木工程、水文地质专业高级职称;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土地资源管理、测绘或水利水电高级职称;相关人员须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施工管理机构人员具有上岗证(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地质灾害(含矿山环境治理)、设计管理机构专业人员配备完整,专业人员具备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社会资本方作为建设单位,组成联合体的须合理确定牵头单位(施工方为牵头单位,即施工方为社会资本方),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申请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11投标申请人代表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鼓励申请人代表由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申请人代表,其他人员不得作为公司的申请人代表进行投标,经查并确认存在授权企业以外人员投标的将对其做限制投标或停止投标处理。开标会议入场时审核申请人代表证件,不能出示有效证件的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拒绝其投标(申请人代表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3.12投资单位中标人与县政府另行签订投资协议,约定相关权利与义务。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 2020年7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30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

4.3方式: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注册,凭CA锁登录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4.5其他事项:

1)下载时,必须使用本单位CA锁。在填写投标信息时,下载打印回执。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纸质版回执提交,其他途径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一律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潜在申请人须随时查看公告发布网站及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有关招标人发布的本项目的答疑、澄清、修改等文件。未及时获取信息的风险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日14点0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新站广场步行街)第2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有效申请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户名: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吉林银行通化振通支行;虚拟子账号:0401161000000615-200628948;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金额、明确位置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注意事项:

1.汇款时至少需包含户名和保证金缴纳账号;

2.保证金缴纳账号为系统中自动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3.缴纳保证金时,请在附言或摘要中填写标段编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柳河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通化市柳河县振兴大街138号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435-7213718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3室

联系人:左工

电话:1369441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