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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集安市农村水源地保护工程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03

集安市农村水源地保护工程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集安市农村水源地保护工程由上级主管部门集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X[20200724]-0057号文件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通化市生态环境局集安市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以财政实际到账为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集安市农村水源地保护工程;

2.2项目地点:集安市境内;

2.3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20209月1日-2020年10月31日;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及投资额:划分为5个标段

第一标段:农村水源地保护工程一标段;投资额:128.1474万元

第二标段:农村水源地保护工程二标段;投资额:122.4417万元

第三标段:农村水源地保护工程三标段;投资额:146.1351万元

第四标段:农村水源地保护工程四标段;投资额:136.9524万元

第五标段:农村水源地保护工程标示牌;投资额:59.648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建设的工程中任职;

3.3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信用状况良好;

3.4截至开标时间,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项目需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9此项目兼投不兼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8月3日至8月7日(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注册,凭CA锁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下载时,必须使用本单位CA锁。在填写投标信息时,下载打印回执。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纸质版回执提交,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24日14时00分,地点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新城路113号,新站广场金城家具博览中心东门北侧)二楼多媒体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户名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开户行是吉林银行通化振通支行;虚拟子账号是,第一标段:0401161000000615-200802281;第二标段:0401161000000615-200802282;第三标段:0401161000000615-200802285;第四标段:0401161000000615-200802283;第五标段:0401161000000615-200802284;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金额、明确位置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化市生态环境局集安市分局

单位地址:集安市境内

联系人:崔桂树

电话:13180690098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北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通化市弘康丽城南区1号楼6

联系人:王美群

电话:13331795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