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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长春市九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4

长春市九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FAFJL-GP-2020108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九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长春市九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九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2.3招标范围: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

2.4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5计划工期: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12月30日。

2.6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7建设规模: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2.5万吨污水厂,占地面积3公顷,出水水质为一级A标准。

2.8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即1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7年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监理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17年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并担任总监。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质【2016】23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办〔2019〕82号);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与报名不一致的,投标无效,按废标处理。

3.10(1)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3.11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养老保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4日至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或提供与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如提供电子证书只需要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原件1份;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被授权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1份;

6)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职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7)“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外阜企业提供)。

4.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人:吴鹏

联系电话:0431-8236802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7263号枫林园小区门市37栋405室

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0431-84621603转802

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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