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 当前位置: 吉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辽源市城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补充工程(东辽河岸带生态修复提升工程)——滨河南路(友谊大路-向阳大路)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0.12.15
辽源市城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补充工程(东辽河岸带生态修复提升工程)——滨河南路(友谊大路-向阳大路)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辽源市城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补充工程(东辽河岸带生态修复提升工程)已由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审批【2020】6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均为辽源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滨河南路(友谊大路-向阳大路)道路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LYHJZB2021-121101-JS
2.2项目名称:辽源市城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补充工程(东辽河岸带生态修复提升工程)——滨河南路(友谊大路-向阳大路)道路改造工程
2.3项目概况:车行道19544m²、非机动车道5380m²、人行道9688m²、路边石10924m、标牌标线及电气工程。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6月30日,总工期162日历天。
2.6工程地点:辽源市市区。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入吉企业:
3.6.1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
3.6.2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liaoyuan.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到2021年12月22日。
CA锁办理可通过线上或线下多渠道办理,各市场交易主体可登录网站(http://www.share-sun.com/xsapply/admin/login.aspx?unitname=liaoyuan)自行办理,详见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关于线上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相关业务的通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liaoyuan.gov.cn/)点击“投标单位登录”后,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在本项目报名界面点击“新增报名”后,才可点击“招标文件领取”下载免费招标文件。
4.3答疑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先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liaoyuan.gov.cn/)中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可通过“投标单位登陆”进入相应页面,点击“答疑澄清文件领取”下载答疑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
4.4在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技术方面问题时请拨打:400928009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8会议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辽源市人民政府网、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疫情期间投标申请人注意事项
7.1疫情期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要求:请各交易主体佩戴口罩到达开标区,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体温测量及登记工作后进入会场。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参加开标的投标人限派1至2名代表提交投标文件。
7.2根据辽源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相关要求,吉林省外投标人要详细阅读《关于加强现阶段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管理的通知》(http://ggzy.liaoyuan.gov.cn/zwgk/001002/20200422/946e161f-5ce6-424b-9b24-08617f6a72f9.html)。
7.3投标人要详细阅读《关于加强发热和疫区返(来)辽人员管理的通告》(http://ggzy.liaoyuan.gov.cn/zwgk/001001/20200512/c0e813d1-120a-41ba-946d-e687c00d7859.html)
7.4疫情期间实时关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的通知,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长寿街10号
联系人:荣鑫
电话:0437-3222933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联系人:段连
电话:0437-3116563
传真:0437-3116563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辽源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7-3262675
地址:辽源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中心(辽源市辽河大路6361号)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辽源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招标公告
-
1
扶余市大林子镇新图村全域土地综合整理项目(二期)
-
2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污水厂、污水管线污泥处理购买服务
-
3
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河重点段三期右岸河漫滩治理与水环境保护工程(一标段)
-
4
梨树县梨树镇生活垃圾处理(扩建)项目设计
-
5
松原市宁江区雅达虹工业集中区市政水环境小区域综合治理提升示范工程
-
6
[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2018年东辽县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线改造工程(5、6、8、9、10、11、15、16、17、19、21线)
-
7
公主岭市范家屯污水处理厂工程初步设计
-
8
农安县重点乡镇(哈拉海镇、高家店镇)污水处理项目配套工程设计二次
-
9
东北战略性新兴产业暨环保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
10
吉林省前卫医院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