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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新凯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汽开区段)前期咨询单位选择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30

新凯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汽开区段)前期咨询单位选择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凯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汽开区段)前期咨询单位选择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凯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汽开区段)前期咨询单位选择;

2.2招标范围:工程的项目建议书编制、方案设计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工作;

2.3招标内容:项目设计范围为新凯河长春国际汽车城段,南起京哈铁路桥,北至西新河汇入口,治理河道长度约21公里。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水利防洪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市政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

2.4建设地点: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凯河流域(京哈铁路桥至西新河汇入口);

2.5服务期限:30天;

2.6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相应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资质有效;近3年(2017年至2019年)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信誉良好、经验丰富,能协助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公用设备(给水排水)专业注册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籍在册人员,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3管理团队其他人员要求:提供具备环保专业注册执业资格1人、具备土木(水利水电)专业注册执业资格1人,且为本单位在籍在册人员,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9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10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其他要求:成果需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综合要求;成果文件符合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合同的要求;

3.13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0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

4)“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的行贿犯罪情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人授权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请到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以上资料各方均需提供,同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5.2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20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二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刘博

电话:0431-8150140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临河街3268号东皇大厦6楼

联系人:张磊、房笑竹

电话:0431-85116007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1501458

电子邮箱:19105689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