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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梅河口市民康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集中供热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31

梅河口市民康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集中供热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市民康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集中供热项目已由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发【2020】26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梅河口市民康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债券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债券资金80%地方财政配套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工程建设规模为总供热面积322万㎡,其中现状供热面积为22万㎡,厂区内热水锅炉房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为18210㎡;新建热力网(一级网)16.682KM;新建换热站26座工艺工程;新建热网监控及通讯系统;厂区外道路工程、厂区外给水工程、厂区外电力工程、新建综合楼,建筑面积为2566.69㎡。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监理周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5工程建设地点:梅河口市。

2.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7工程投资:3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公示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派出1名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 。

3.3监理团队人员配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水暖、电气监理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1人(详见吉建质〔2016〕23号文件)。

3.4监理团队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为牵头人)

3.6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提供涉密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涉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并附建设单位涉密工程的审批证明材料。(详见吉建招〔2017〕6号文件、吉建招〔2017〕8号文件、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建办〔2018〕27号文件)。

3.7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三年(2017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7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登录“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使用本单位CA锁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其他途径和上述时间外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户名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吉林银行通化振通支行;

虚拟子账号:0401161000000615-201230123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明确位置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2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站广场步行街)2楼1号开标室。

6.2投标单位被授权人须持纸质版回执(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授权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

6.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梅河口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5-4370223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民康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梅河口市滨河南街303/306(滨河南街4766号)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13179222238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435-4249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