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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施工监理
发布时间:2021.04.06


1、招标条件

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施工监理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伊发改字【2021】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伊通满族自治县东南侧、伊通河岸新四村以西附近。

项目名称: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控制价:610万元

招标内容:主要对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施工监理进行招标。

监理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保修期届满之日止。

3、资格审查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2)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3)有良好的履约信誉。(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http://ggzy.siping.gov.cn/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传递截止时间:2021年5月7日9:00逾期传递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疫情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须邮寄投标,确保开标前邮到,邮寄相关事宜联系项目负责人,非中、高风险地区不接受邮寄投标。

地点: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吉平宾馆,四平市铁西区南新华大街1101号)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5月7日9:00

地点: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吉平宾馆,四平市铁西区南新华大街1101号)

7.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为人民币拾万元整,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帐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 伊通满族自治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室

联 系 人: 邹璐

电    话: 1514446777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810号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431-81696339

3.监督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四平市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4-5081918

 

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开户户名: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帐号:8113601013000169737

开户行:中信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