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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梅河口市李炉乡农村污水治理综合示范项目(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2021.04.27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市李炉乡农村污水治理综合示范项目(二次招标)已由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梅发改发{2021}14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梅河口市李炉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资金及地方政府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梅河口市李炉乡农村污水治理综合示范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ZHONGAN]-2021-0401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永平村示范区建设处理能力50m3/d污水站一座,铺设污水收集DN300主管道2405m,入户DN100管道长度为410m;永强村示范区建设处理能力50m3/d污水站一座,铺设污水收集DN300主管道2091m,入户DN100管道长度为500m。

2.3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工程EPC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

2.4 建设地点:梅河口市李炉乡永平村和永强村。

2.5 设计周期、施工工期:

(1)设计周期:满足工程施工计划要求,具体日期按合同约定为准。

(2)施工计划工期:以合同建设工期为准(验收通过,交付使用)

2.6 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③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含壹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AAA等级及信用优良等级查询:吉林省企业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核实,外省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等),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职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并且无在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并且信息一致;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

3.4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5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的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查询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11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详见《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吉建管〔2020〕13号,《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业“放管服”工作的通知》吉建办〔2018〕27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登录“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使用本单位CA锁进行网上报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下载打印回执,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和上述时间外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户名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是吉林银行通化振通支行;

开户行行号:313245004010;

虚拟子账号:吉林银行新(0401161000000615-210422947)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八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明确位置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站广场步行街)二楼一开标室。

6.2 投标单位被授权人须持纸质版回执(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授权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

6.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6开标方式:开标采用视频直播方式进行。各投标供应商请于开标前10分钟内(不可提前加入)加入891741156(开标直播QQ工作群组)。加入后将群昵称改为供应商名称,并在QQ工作群中输入以下内容: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分包名称(如有)、分包编号(如有)、个人姓名、联系方式。

具体操作详见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中“关于疫情期间开展交易活动的通知《通过QQ直播群开标操作指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梅河口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5-4370138  0435-4370529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李炉乡人民政府

地址:梅河口市

联系人:孙蓬

电话:1874358976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众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广州路387号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357869865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