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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延吉市城区市政环境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0年延吉市城区市政环境改造项目 已由 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2020年延吉市城区市政环境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延市发改【2021】255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延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2020年延吉市城区市政环境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 延吉市市区

2.3合同估算价: 约513万元

2.4计划工期: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工期 91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及规模: 延吉市五个街道的围挡工程、修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围挡工程包括彩钢板围挡25971㎡,围挡独立基础65m3,广告牌32㎡等;修缮工程包括楼梯间维护、维修311㎡,外墙抹灰封堵110㎡等;园林绿化工程包括平整场地492㎡,种植土回(换)填120m3,喷播植草(灌木)籽492㎡等(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1个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  《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  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在近三年(2018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10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限为 2021年10月26日8时30分 2021年11月116时00分 (周六、周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以下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招标代理机构邮箱(Lxy970609@163.com,并同时拨打电话(0433-2663210)进行资料收取确认(电话咨询及确认时间:8时30分至11时0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 【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名称】。

(1)授权委托书(如有,格式可参考本公告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使用一个固定邮箱(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子邮箱)发送资料,发送的资料必须字迹清晰。

4.2如投标人发送的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邮件回复投标人进行补充或修改,投标人及时完成资料的补充或修改并重新发送。

**投标人必须时刻关注其指定邮箱,并承担未及时读取邮件信息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3投标人发送的资料符合要求后24小时内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要求机打)并加盖公章后,将此表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4.4满足本公告第4.1-4.3要求后,投标人将招标文件款从其  基本账户  转入至  招标代理机构基本账户(开户名称: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账号:22001686138055000641) 中,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转账备注须注明XX项目招标文件款)

**招标文件的购买以投标人按顺序全部完成以上4条为准。招标文件款务必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限内转入(转入以到账时间为准)。 招标文件购买成功后24小时内,招标代理机构以到付的方式邮寄纸质招标文件和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11月16日9时00分

*由于疫情期间进入大厅需测温,入厅人数较多可能导致入厅时间延误,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定为2021年11月16日8时2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  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5.3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8万  元(人民币),缴纳形式包括银行基本账户转账,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本招标项目不接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5.7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投标人代表须已申领到个人健康码(吉祥码)且体温正常。

5.8高、中风险地区(以最新“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为准)的投标人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内容真实性以发布网站为准,其他网站转载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延吉市建工街明河胡同407号

联 系 人:康镇哲                               邮    编:133000

电    话:0433-501806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新村路222号北大新城17(中)号楼3-4层

联 系 人:李海兰                               邮    编:133000

电    话:0433-2450327                         电子邮件:Lxy970609@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     账    号:22001686138055000641

 

延吉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电话:0433-8150033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经办中心

 

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  2020年延吉市城区市政环境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及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代理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                  

委托期限:  自签署本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注:委托期限内,投标人应保证其授权委托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确保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