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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1.05
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北十条污水处理厂地上景观及配套设施工程(第二次)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4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概预算及图纸)等需按实际需要以及结合甲方要求出具相关成果。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44.0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11223001001 | |
建设单位: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标段(包)名称: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北十条污水处理厂地上景观及配套设施工程(第二次)设计招标 | |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东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长春市北十条污水处理厂 | |
总投资(万元):44.0 | |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概预算及图纸)等需按实际需要以及结合甲方要求出具相关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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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30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1月04日至2021年11月10日 | |
投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8】开标室; | |
招标联系人:赵女士 |
联系电话:0431-86000926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1月10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 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北十条污水处理厂地上景观及配套设施工程(第二次)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TZB2021-4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北十条污水处理厂地上景观及配套设施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1】6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北十条污水处理厂地上景观及配套设施工程(第二次)设计招标 2.2项目概况: 占地面积19975.73㎡。 (1)土方工程:对现有场地进行地形整理现场约25万立方米土进行外弃。 (2)绿化工程:结合周边环境,对场地进行绿化。 土方工程、绿化等工程内的设计内容。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概预算及图纸)等需按实际需要以及结合甲方要求出具相关成果。 2.4 项目地点:长春市北十条污水处理厂。 2.5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规范要求。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具有5年以上设计管理经验,具备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近三年(2018-2020)至少具有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包括项目负责人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 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投标人的信息核查: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11月4日8时30分至2021年11月10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1月24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8】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开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锁,或因企业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22号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431-8600092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1092号中海凯旋门A5栋三单元10层 联 系 人:金良、吕善哲、赵赫 联系电话:0431-8204061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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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1月10日 16时00分 | |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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