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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四平市2021年第二批(城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四平市城市排水收集处理设施智能化管理平台系统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 发布时间:2021.11.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四平市2021年第二批(城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四平市城市排水收集处理设施智能化管理平台系统工程)已由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四发改审批字〔202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四平市2021年第二批(城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四平市城市排水收集处理设施智能化管理平台系统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2.2建设地点:四平市;
2.3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四平市城市排水收集处理设施智能化管理平台系统,主要包括:标准体系建设、监测感知体系建设、数据传输网络建设、智慧城市大脑复用、物联网统一接收平台、排水数据资产治理、城市防涝排污智慧运管、管网资产管理、运维综合管理等。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项目EPC总承包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采购、施工、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2.6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施工工期: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02月27日共计60日历天
2.7项目总投资约为:1999.71万元(注:最终结算价按照实际发生并经审计为准);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等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2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3)具有本项目设备供应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设备供应能力。
施工企业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申请人在籍在册人员,具有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需体现缴纳单位)。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1年新成立的公司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由牵头人办理)。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相关规定《吉建办〔2019〕8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平台注册人员。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投标人中标后应按吉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规定(关于印发吉林省执法监察信息化监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治欠〔2021〕1号文件要求,及时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简称专用账户)后,方可从事建筑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必须使用自己的身份下载,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1月02日到2021年11月08日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22日09时00分,地点为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四平市铁西区北建平街1号)。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携带(1)《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相关原件(2)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套(3)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手持)(4)保证金原件(5)CA锁到开标现场参加投标。
5.2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不特定因素影响,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应按国家及四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规定酌情参加投标。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
邮编: 136000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434-326904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城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平市铁西区华宇城香域蓝山115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434-3126677 13943199685
开户行:中国银行四平电业新村支行
开户行行号:104243040011
账户名称:吉林省城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604 5518 2780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四平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34-3229255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四平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4-3227955
邮箱:278869886@qq.com
地址: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楼招投标科
邮编:1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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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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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34-3227955
邮箱:278869886@qq.com
地址: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楼招投标科
邮编:1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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