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通告
- 当前位置: 吉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资讯中心> 通知通告
- 关于征集2022年东北区域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6.27
关于征集2022年东北区域重点环境保护
实用技术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19年12月,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四省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在呼和浩特签署了《东北区域环保产业战略合作联盟协议》。为更快促进东北区域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扩大行业凝聚力、影响力,共创环保产业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全面推进东北区域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四省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以下简称四省区协会)将共同开展2022年东北区域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推广系列活动。
2022年东北区域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推广系列活动将分为征集、筛选、推广等系列活动,筛选出的优秀实用技术将进入东北区域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库,形成技术汇编,不定时开展专题推广活动,并通过网站、报刊、微信公众号及技术交流活动等多种形式对获奖企业及项目进行广泛宣传和推广,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请各单位参照申报指南要求(详见附件),积极组织相关材料,并将一份纸质资料报送至各所在省区协会(加盖公章),电子版资料报送至协会邮箱。截止日期2022年9月30日前报送。
本项工作自愿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立媛 18345074908 hljhbcyxh@163.com(黑龙江省)
张 雪 15584390097 jlaepi@163.com(吉林省)
毕 娜 13840364990 lnhbepia@163.com(辽宁省)
王 裕 13848717030 imaepi@163.com(内蒙古自治区)
附件:
1、2022年东北区域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申报指南
2、东北区域省重点环境保护优秀实用技术申报表
2022年6月15日
通知通告
-
1
吉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关于公布专家库名单的通知(后附PDF版)
-
2
关于发布《东北区域(黑、吉、辽、内蒙古)环境保护实用技术/产品汇编(第一期)》的公告
-
3
擅自倾倒污泥最高面临50万元罚款 《长春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
4
最严厉水环境保护制度9月1日起实施!吉林立法保护辽河流域水环境
-
5
住建部发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 12月1日施行
-
6
生态环境部:进一步加强环评编制单位管理,将启用全国统一的环评信用管理系统
-
7
吉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长蔡鸿亮参加议政协商会并发言,得到了省委副书记、省长景俊海的回应。
-
8
关于召开吉林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技术研讨会的通知
-
9
吉环协环保大讲堂技术宣讲系列活动——东北地区污水处理厂冬季运行管理经验分享
-
10
吉林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能力评定获证单位信息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