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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8.05
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扩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3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200.0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标段(包)编号:K3205820001012191001001 | |
建设单位:长春市恒建科达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
标段(包)名称: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扩建项目监理 | |
招标代理单位:长春中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德惠市米沙子镇南王家村西侧 | |
总投资(万元):200.0 | |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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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9月02日至2023年10月07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8月04日至2022年08月10日 | |
投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一室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8月10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 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扩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640-2240CCZSC06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扩建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1]44号、吉发改审批[2021]275号和吉发改审批[2022]16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101-220000-04-05-567132,招标人为长春市恒建科达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融资资金,出资比例为20%,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扩建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德惠市米沙子镇南王家村西侧。 2.2建设规模:新建2台750吨/日机械炉排炉,1台(套)40兆瓦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净化工艺系统。 2.3 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施工阶段、设备安装调试阶段、竣工结算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含缺陷责任期24 个月)。 2.4 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电力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类似业绩的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报名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标书内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8月4日9时00分至2022年8月10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同晟科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同晟科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776776635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同晟科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一室。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响应原件材料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5.3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开标前,投标人应在准备解密的电脑端提前安装好CA驱动并且能正常登录系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代表。投标人在网上同步收看开标直播,直至开标结束。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采用保函(保险电子保单)形式的,应按照长公管委办[2021]14号、长公管委办[2021]19号等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页面右下方“电子保函”链接,进入“长春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在线选择保函出具机构办理相关业务。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提交情况纳入投标保证金到账解密流程,投标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真实性、合法性由申请人和开立人负责。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7.2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万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恒建科达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德惠市米沙子镇政府后楼305室 联系人:冯秋生 联系电话:13843053540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中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2303室 联系人:孙楠 联系电话:0431-81868016 监督部门:德惠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人:马畅 联系电话:0431-81188803 九、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2.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3.德惠市招投标管理中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 电话:0431-81188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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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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