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法规
- 当前位置: 吉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资讯中心> 政策法规
-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10.10
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环〔2024〕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为持续推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设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继续支持行业发展。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2024年9月13日
政策法规
-
1
擅自倾倒污泥最高面临50万元罚款 《长春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
2
最严厉水环境保护制度9月1日起实施!吉林立法保护辽河流域水环境
-
3
住建部发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 12月1日施行
-
4
生态环境部:进一步加强环评编制单位管理,将启用全国统一的环评信用管理系统
-
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7
生态环保项目可申请的政府专项资金有哪些?
-
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 525-2021有机肥料
-
10
生态环境部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