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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8.03
消防安全倡议书
吉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7月24日,长春净月区一座婚纱影楼和物流仓库共用的三层建筑失火,夺走了15人的生命,另致25人受伤,令人扼腕叹息!为进一步提高大家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除火灾隐患,杜绝此类悲剧再度发生,我协会针对安全防火特提出以下倡议: 1、仓库作为物资集中储存的场所,一旦发生火灾,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巨大,需注意按要求设置有效的灭火器及自动灭火、报警、防排烟、室内外消火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等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同时仓库内要禁止居住、吸烟及使用明火。 2、需熟练掌握各类灭火器材及避难逃生设施的使用方法,具备火场自救的基本技能。 3、做到不在室内吸烟,不将未熄灭的烟头等带有火种的物品乱扔乱放,不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 4、养成良好的用电习惯,不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不使用具有安全隐患的老旧、伪劣电器。 5、随时检查身边火、电、气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问题,规范电源线路,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电器,检查通风换气设备。 6、做到火在不离人。离开房间前要检查好是否有明火、是否连电,保证人走灯灭,人走电断。 7、爱护消防设施,不可擅自挪用、拆除消防器材,不可圈占消防栓、占用消防车通道,不在公共通道、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堵塞交通要道。 8、增强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形成“人人参与、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 9、成立安全管理小组,落实防火规定,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开展消防安全演练,纠正和制止各类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现象行为。 10.一旦发生火情要立即报警,沉着冷静不慌乱,按照正确的救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积极配合消防人员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水火无情,希望大家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防止火灾发生,不止是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也是保护国家、人民的利益不受损失;做好安全防火工作,不仅是各级政府与消防人员的责任,更是法律赋予我们每一位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消防安全,重于泰山。就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严于律己,从现在做起,刻不容缓! 吉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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