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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环协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吉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的会议
发布时间:2022.08.22

为推进依法行政,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吉林省生态环境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吉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817日下午,应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的要求,吉环协党委书记、秘书长马红兵组织协会9家会员单位前往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参会,在该厅会议室针对征求《吉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相关事宜以及规定中的细节进行了现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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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由吉林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双百平合主持,吉林省坤瑶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恒、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谢百成、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党工部部长孙文斌、吉林省拓达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张青、长春高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贵鹏、中邦山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雪松、吉林省惠津分析测试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婷婷、吉林瀚邦环境保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高宏生、长春城开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调度室主任霍建等9家会员单位代表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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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的9家会员单位代表根据各自从事的专业或擅长的领域,针对《吉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中的个别细节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更加完善了该项规定。与会代表们纷纷表示,该规定内容全面、条款清晰、处罚得当,省生态环境厅耗费了大量精力将这一工作做的很好、很实,也取得了一定效果。同时,会员单位提出的专业的、合理化的建议也得到了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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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起草的该规定包含《违法行为罚款金额计算(征求意见稿)》以及《吉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两附件,进一步细化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相关工作,其先后向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及社会公众两次征求意见的这一行为也充分体现了吉林省生态环境厅求真务实的态度、开拓创新的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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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将始终如一的支持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的工作,带领广大会员单位配合做好相关法规、标准的制定,同时也将认真学习生态环境厅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各会员单位严守法律法规,在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的有效引领下,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与我协会会员单位携手并进,推动我省生态环保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